地址:廊坊市爱民东道浙商广场A座16层电话:2098616 2098626 2098636 2098606 6089175 6079175E-mail:lf6089175@126.com
新的《税务登记管理办法》还重新规范了纳税人识别号的称谓和赋码规则。已领取组织机构代码的纳税人,其纳税人识别号由纳税人登记所在地6位行政区划码+9位组织机构代码组成。未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个体工商户以及持回乡证、通行证、护照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,其纳税人识别号由身份证件号码+2位顺序码组成。
为落实国务院取消“印制有本单位名称发票”行政审批项目的规定,修改后的《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对用票单位使用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不再设置条件限制。
冀公网安备 13100302001149号